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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支付相关规定 支付宝、财付通被央行各罚款3万元

来源:疯狗科技  2017-05-10  点击: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第134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上海银罚字(2017)9号。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信息,财付通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款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为央行首次披露对支付宝的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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